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2018年工作要点》(组发[2018] 1号)和《2018年度盟市、自治区直属单位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内考发[2018]2号)要求,现将新区2018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领导法治履职落实情况
(一)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法治建设纳入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与新区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由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青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新区党工委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听取年内法治建设情况,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法制学习,同时新区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等方式,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新成就等重要文献。
(二)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截至目前,召开党工委会议7次,专题研究新区开发建设重大决策和党建工作。组织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全体干部集体学习1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带头发言、带头实践的良好氛围。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每月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七一”前夕,新区机关党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深入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老牛坡开展了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适时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党支部认真履职尽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之以恒、毫不松劲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新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财务支出等相关制度,带头改进思想作风、学风文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自我约束,带动新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和林格尔新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建立完善了党工委、管委会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每一位班子成员在全局决策中的作用。聘请了内蒙古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充分征求法务意见;委托法律顾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新区对外签署各类协议、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因新区机构编制尚未到位,公职律师尚未配备。
(四)支持各部门、各公司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共同推进金融小镇发展意见》《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金融小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编印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商引资宣传手册》,并加紧制定《新区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负面清单》《和林格尔新区产业发展目录和招商引资指南》和《商事制度改革方案》等配套制度,预计年内完成,为新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及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情况方面。持续推进机构和管理体制创新,不断优化“一办六局”运行机制,全面完成新区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力争获批运行,逐步建立精简高效、执行有力的内部管理体制。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置法制审计科,负责新区依法治区相关工作。新区不存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行为,内部职工没有违法行为。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本单位形成浓厚法治氛围。通过充分利用新区网站、内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加大法治宣传,造浓法治氛围。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使新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治区举措和评价成果落实情况
(一)落实自治区201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情况。
1.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认真贯彻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成立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联络组具体责任人,党工委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新区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抓好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总则、国家基本法规、党纪条规等,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入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和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同时通过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平台、微媒体、报刊、书籍等途径加强新区党员干部对宪法、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各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新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充分利用自治区网络在线学法这一有效平台,加强自学、考学,使法治学习教育收到实效。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提高新区广大干部职工防范抵御邪教的能力,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实现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发挥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社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以身作则引领示范。同时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二)所属行业法律法规及执法落实情况。新区制定了2018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并列入《中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由于自治区没有授权,新区现在暂没有审批权限,也没有执法权。新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规定并进行宣传推广基层法治正逐步创建法制制度化形成初步成果。
(三)控制性指标落实情况。新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决策失误,未发生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没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没有造成不良社会效果。没有受到国家部门通报批评或其它处罚,没有受到自治区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没有受到属地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
(四)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认真研究落实中央《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安全保密宣传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印发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地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专题讲座、案例警示教育、保密防范知识演示等。关于网络保密管理,新区各工作组及公司严格执行涉密网络计算机不与互联网相连的要求,目前,新区使用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所用的计算机为专用设备,贴有专门识别标签,与涉密计算机进行文件交互已做到全部使用光盘。
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了机要室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机要室安装了防盗门、文件柜、报警器、摄像头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有关标准建设了保密视频会议室,并配有专人专职管理,涉密会议场符合相关规定。加强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凡涉密文件资料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部分)符合保密规定。没有进行涉密磁介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符合保密规定。没有发生失泄密案件。
(五)软件正版化落实情况。
1.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建立了推进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文件、批示等形式对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
2.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新区拨付正版软件工作经费近20万元,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及软件管理指南对软件正版化进行了一对一宣传教育培训;
3.材料报送情况:已报送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规划情况;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及相应的统计数据已完成;
4.软件安装使用情况:新区没有安装盗版软件;没有违规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情况;没有突击安装软件情况;软件检查工具已安装。
(六)档案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工作,并制定出台了档案借阅等相关制度,设立人事、规划、公文档案室,并有专人管理。
(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和林格尔新区作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要平台的任务,新区按照“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做活改革创新一盘棋”的思路,积极部署推进“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平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中标单位已选派团队进驻新区开展具体开发工作。
(八)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1.新区网站网址: ;
2.展现标识:有网站标识,有展现设计;
3.健康状况: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情况正常;各栏目及时更新维护;没有问题(不涉及整改情况);
4.信息内容:基本信息能够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办事指南、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业务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正着手对网站进行改版,基本模块已经完成。
5.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公司做日常维护,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九)政务公开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的统一部署,对照《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加大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力度,制定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政务公开制度》等文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应急预案。严密防控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与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做好准备。用好政务网站,组织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新区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官网、新区内刊、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媒体平台发布了新区动态信息,同时加入了自治区网站、微信、微博宣传矩阵,及时落实宣传指令。做好网上网下舆情风险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网络舆情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对常规性网络舆情、专题性网络與情、突发性网络舆情、特殊性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进行了流程规范,强化了网络信息收集、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组织成立了新区网评队伍,出台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办法》,积极做好信息公开、舆论引导和舆情回应工作。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