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建公司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9月26日,投资公司修订《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采购实施办法》)。
《采购实施办法》新增四方面内容:第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管理包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审批、供应资源开发。第二,评估验收。需求部门应依据采购合同建立相应的评估验收机制,对服务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监控。第三,信息发布。按采购类型在相应媒体发布采购信息。第四,监督管理。明确采购工作应整体纳入风险管控及监督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采购实施办法》修订三方面内容:第一,采购方式确定与执行。明确采取招标采购方式,特别是非招标采购方式。第二,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的流程。第三,机构职责与决策审批。明确采购领导小组、采购小组、需求部门、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以及决策审批程序。
通过修订《采购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投资公司采购工作将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实现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