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关于采购新区“红蜂驿站”建设项目服务机构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服务项目概况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红蜂驿站”建设项目,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如下:
1.“红蜂驿站”设计及安装:学习角、文化墙、图书角、便民角等内墙设计及安装。
2.“红蜂驿站”内部设施采购及安装:站内配备桌椅、背景墙、饮水机、微波炉、电视机、便民充电站、雨伞(雨衣)、书架及书刊、应急医疗包、便民针线等。
3.“红蜂驿站”外墙设计及安装: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直购中心大厅西门及外部立柱。
4.数量:红蜂驿站背景墙及标识等1套、内部设施若干。
5.建设标准:“红蜂驿站”建设要功能实用、分区合理、布置简朴、环境美观,使用面积和功能配置应结合场所实际、覆盖群体范围等因地制宜设置,最大限度满足快递、外卖小哥等群体的实际需求。按照“三标识、十服务、一阵地”的标准进行建设,“三标识”即有“红蜂驿站”标牌、“红蜂驿站”服务内容、“红蜂驿站”公益海报;“十服务”即党的政策理论宣传、歇脚休息、及时充电、图书阅读、免费饮水、食品加热、医药急救、共享雨伞(雨衣)、防疫物品、意见收集等十项服务;“一阵地”即打造成为党的思想理论学习宣传和服务新就业群体党员群众的红色阵地。“红蜂驿站”建设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并保证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保持原建筑完好。
6.采购内容及期限: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红蜂驿站”建设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
7.其他服务事项。
二、项目地点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直购中心大厅。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报价
预算金额16万元,本项目不分包。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2.报价应包含服务机构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后,委托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总报价包括技术服务费、劳务费、人工费、相关税金、合理利润以及服务机构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询价总报价中,且报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
五、中标方式
根据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采取综合评比
确定成交服务机构,结果在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凯发官网入口首页官网公示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遇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人资格,将中标资格顺延至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第二最低报价人,以此类推。
六、所需资料
请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服务需求内容,对拟服务项目的费用取费标准进行报价,并将投标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材料为一正本二副本)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4409办公室,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联系人:王利荣,电话:0471-7388035)
单独提供资料见附件1和附件2
政策文件: